丙戌孟冬旧历十月十四日,几经周折,终沾与沾化族人培云先生取得联系。电话沟通几次后,得知沾化丁氏族谱中亦有“海州谱略”,其内容全部摘录如次:按海州淮安卫丁氏百户世袭谱略曰:丁氏世居湖广武昌府武昌县,元末天下大乱,陈友谅据荆而起,始祖兴以铁枪从谅军,凡二载,失年月。癸卯八月二十五日,因禁江口俞平章,始归我朝。年甲辰之三月,调从兴武卫元帅俞照麾下,属校尉许旺总旗。乙巳十一月随康都督巫子门杀退张士账姟1缢脑陆讨狝趿_港,就征淮泗亳州等处;十月复调徐丞相麾下,随破旧馆;十一月克湖州并吴江,攻打苏州。次年丁未九月,从取常州、无锡,十月调太仓守御。洪武六年,复从中右所校尉许旺军;是年秋随靖海侯出海呒Z捕倭。十二年十月调内守镇海卫。后兴以老疾告。至二十三年,长子贯复并枪补役,以历年获级功、本卫保勘赴京。洪武二十四年辛未九月钦除淮安卫海州守御所世袭百户。贯生忠信,忠无子,信袭;信生体,体生轩,轩生辉,辉生澄,澄生梦龙,梦龙无子绝。其母太夫人检世系,乃求之诸城。自云:诸之族自兴次子推始,推去淮适诸年月不可考,传云卜居藏马山南之小天台,以治箕为业,子孙散处四方者载在别谱,其曰彦德者留天台。迨学之身,凡七世,其年凡二百一十有四,时万历之辛巳也。先将军自北畿神枢营宦归,以藏马之族繁业大,不能往礼送太夫人归海州,遂以别支之子丁岘袭。至今往来不绝云。七世孙懋学志。
从上文看,案之《琅琊丁氏家乘》(乾隆三十年刊印),其中有两处不同,一是首句原系病句,在入谱之前被改正为:“按海州淮安卫世袭百户丁氏谱略曰”,此一修正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但另有一处,即在“元末天下大乱”之后,“调从兴武卫元帅俞照麾下”之前,《琅琊丁氏家乘》初创时,耀斗公与耀亢公却将谱略中的“陈友谅据荆而起,始祖兴以铁枪从谅军,凡二载,失年月。癸卯八月二十五日,因禁江口俞平章,始归我朝。年甲辰之三月”部分作了善意删改,此处计有四十七字删损其中四十一字,仅保留“始祖兴以铁枪”六字,此六字之后,增添“归明太祖”四字。如此一改,则原句变为:“始祖兴以铁枪归明太祖”,而与其下句:“调从兴武卫元帅俞照麾下…
…”之间突兀失谐。
毫无疑问,这一改动,实属无奈之举,在当时对于保护家谱乃至家族,有着无法估量的社会意义及重要现实意义,功不可没;但现在看来,其所造成诸多不便,却是二公始料未及的。这些不便,以愚仅见,主要有七点:
1、改动使得后人无法从谱略本身通过“陈友谅据荆而起,始祖兴以铁枪从谅军”而印证兴公之籍贯即为荆之武昌府武昌县。
2、改动使吾兴公之履历变得不真实,本来出身于陈友谅行伍,竟变成了与朱元璋关系密切之开国功臣。
3、改动使得兴公究竟何时从军无从查考。如“从谅军,凡二载”对于考证兴公的从军时间甚至年龄等均至关重要
。而“癸卯八月二十五日,因禁江口俞平章,始归我朝”显然是最早的时间记载,与上句联系起来看,其作用更大。
4、改动“年甲辰之三月”处,以致无从得知兴公何时“调从兴武卫元帅俞照麾下”。
5、改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有后人对于兴公与丁德兴二人的联想。鉴于《明史•传》中有丁德兴传,以及流传更广的《大明英烈传》中对于“黑丁”的描写,更能令人产生丰富的想象。于是,有兴公后人将二者混为一谈者,为数不少。
6、改动使人无法理解兴公为何终其一生,仅有“百户”功名。
7、改动内容不仅大而且重要,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谱略”在文史数据方面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而这无形中妨碍了后人对于吾丁氏文化之研究,实在遗憾。
鉴于以上认知,晚生全来斗胆建言:还海州谱略以本来面目!秉承实事求是精神,既承认历史,更尊重历史。今后凡我丁氏族人,在修谱中应把这两个“海州谱略”载在新谱。让我族后来人务必牢记兴公血与泪创业之艰辛,更努力齐繁荣我族之伟业!
作者兴公廿一世孙藏马山前唐家庄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