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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谱略》再考

[日期:2010-02-27] 来源:  作者:丁全來 [字体: ]
  庚、名词考  1、“老疾”,军籍册中武官退职原因之一。除此之外,见于记载之574例31种情形分别是:老、年老、未任老、疾、老疾、痼疾、气疾、眼疾、残疾、患疾、征伤、征伤残疾、征伤风疾、患血衄疾、自缢、故、病故、为事监故、为事立功故、故绝、阵伤故绝、阵亡、溺死、疯瘫、军前典刑、军、被掳、失陷、脱逃、在外不回、革闲。查“老疾”一词,最早见于《左传·昭公十四年》:“长孤幼,养老疾。” [明]王世贞《凤洲杂编》卷一有关于“老疾”之记载:“成化中,用吏部尚书李裕言,外官考察,自贪酷、老疾、罢软之外,复设才力不及,对品改调别省。”由此分析:“老疾”,当专指因年老而不太健康者。2、“并枪”:五军官舍比试,往往两人一对,比试马上铁枪之术,故谓之并枪,是时锦衣卫同兵部莅视(参见《明史 志第五十二 职官五》)。3、“补役”:于志嘉先生《明代军户世袭制度》和王毓铨先生《明代的军屯》中均有此词。其略曰:官、军退职后,其出幼军舍填补父/兄应充之役,谓之补役;唯小旗以上袭职者须并枪。“遇有应并人役,到部、照比试例、行移会官、于中军都督府前监并(枪),其分别胜负...”未并而袭,罪至充军。按顾诚先生的考证,“卫所官员(指挥使、千、百户以及他们的副职)和旗(总、小旗)、军是以家庭形式世代居住于卫所的。卫、所官的家称为官户,旗、军的家称为军家。”“官的长子称为应袭舍人,次子以下称为舍余;军的长子称为军牙,次子以下称为军余。”4、《海州谱略》中诸字释:“复”、“除”、“内”等字眼尤可注意。“复”,即又、再之义;“除”,任命之谓;“内”,与外相对,是指拱卫南京的镇海卫;也反证兴公曾经在外卫从军,而此“外卫”非为别处,实指曾经运粮至此之辽东一代诸卫,1963年辽阳磨旗山出土碑文数据已证明兴公之直接上司许旺总旗即留守辽阳,并于以后升为副千户。若板浦族人所称兴公调守海州的时间洪武二十年无误,则兴公即退于总旗任上,并“升等署事”于百户时间不会早于次年即洪武廿一年,而贯公第一次考试不及格时间亦恰为洪武二十一年,不及格的原因恐与年龄尚小有关,估计此时刚满十五岁。5、谱略中所谓“保勘”,其中“保”即保荐、保举之意;“勘”即勘合、军籍勘合,其中开写从军来历、补调卫所年月、及在营丁口之数,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户籍证明或者介绍信(《明代军户世袭制度》第52页)。而《续文献通考》、万历《明会典》亦均载:“户籍、户帖,各书户之乡贯、丁口、名、岁,以字号编为勘合,用半印钤记。籍藏于部,帖给于民。”
  辛、武学考  洪武二十二年(1389)令:“卫所官员不肯教儿子弓马,如今有学唱的,割了舌头;下棋、打双陆的,断了手;蹴圆的,卸了脚;做买卖的,发边远充军”。清?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三○〈五军都督府?附记〉载:洪武二十二年,兵部、五军府奉旨:卫所官员不肯教儿子弓马……已而府军左卫千户虞让男虞端吹箫唱曲,将上唇连鼻尖割了;龙江卫指挥伏愿与小旗姚保蹴圆,卸了右脚。可见明初对于武学相当重视。但洪武一朝并无专门的京卫武学堂,地方都司卫以及府、州、县,则往往武、儒合流——即武学附入儒学之内(参见台湾赖盟骐《明代的武学与武举制度》)。由此令人联想到海州儒学。据朱炳旭先生《明海州史小录》,早在洪武三年,海州儒学即得重建。相信兴公之长子贯公在海州儒学之武学堂受过教育。否则,后来世袭比试便不会得以通过。况且,在贯公与父母之间尚有两个叔父,或者还有大秭,他有进学之经济条件。赖盟骐氏考证,凡是“进入武学的学生,主要为在职武官、武职官员二十五岁以下的应袭子弟、以及武职官员其余弟侄年十岁以上者,学成后除应袭子弟照例袭职外,也得以应科举、武举,或选受(荐举、会举)为主管军政的武职官员”。惜今未见洪武年间武学及武学生方面文字记载,而仅有明季中期之相关史料,自此相去未远之记录,依稀可见明初武学生活影像:“在学期间,教官、幼官及武职子弟廪馔,每人月给食米三斗。春秋夏月,每日辰时初刻入学,至未时末散,冬月申时散。每日早,教官升堂,幼官、子弟序立,分东西序揖、退,俟训导还斋、画卯、背书授书写仿。遇会讲之日,训导升堂,诸生序立听讲。逃学十日以上或一次、二次者量责,半年以上及连逃三次者,呈送法司,仍追食过馔米还官,依例送操。十年以上,怠于进取者,黜退原卫送操。”武学生之学习内容,无外乎文、武两方面。“文”即习字、读书、会讲,“武”则演习弓马。日写仿纸一张,以四百字为度,有志者不拘;所读之书,为经书、兵书,有《书经》、《小学》、《论语》、《孟子》、《大学》和《武经七书》(即《孙子》、《吴子》、《六韬》、《司马法》、《尉缭子》、《三略》、《李卫公问对》)以及《十七史百将传》。从中各选一书,每日总授不过两百字,必须熟读,三日一温,于所读书内取一节讲说,使之通晓大义,所谓“讲读儒书,使知仁义忠信之道;讲读兵书,使知制胜御敌之方”。都指挥等官年长者,五日一会听讲,由教授或训导讲授。从《大诰武臣》、《历代臣鉴》、《百将传》、《古今名臣嘉言善行》内选取一段,升座讲说,务在坦直明白易晓。其幼官子弟,亦随后听讲。武学生不仅要在课堂习儒家经典与军事理论知识,尚需适当军事训练。幼官武生每五日一次习演弓马;每月初二、十六日,教官率幼官子弟于城外空地演习弓马。幼官武生内有领队、管队官,如遇操练之时,分作两班,轮流下教场,三日一换,报知武学,明注簿籍。不该操者,依旧在学。教官负责平时考核,兵部主持月考、岁考及临时考核。为督促学员遵守学规,各武学置“记过簿”,都指挥等官有犯学规者,学官先口头教育,不服从者明书其过,三次不改,具呈总兵官,随宜惩戒。幼官子弟有犯过者,酌情责罚。《成化申定教条》规定,各营总兵官、兵部堂上官每月派一员下学考验,武库司记其功能。月考临场托故避考者径黜。每岁终由各营总兵官、兵部堂上官捡阅具奏。首试答策文理可观,并马步中五、六箭者,赏钞100贯;三、四箭者50贯。武学生活大致如此。贯公不仅曾在海州进学,按其龄早在太仓即已进学。因其时尚无卫学,故均寄于儒学。如此而已。
  壬、渊源考 《海州谱略》所载,可谓详审。虽其源流有自,然至今无人知晓。全来斗胆试探如下:一谓抄于海州丁氏族谱,而族谱源于代代相传,此恐为族中之共识,然则此论难辞浅薄之咎;二谓录自明末清初失于兵燹之军黄册。设若懋学公惟抄于族谱而其未得一见祖宗之军黄册,则似无探求其源之必要;然则,《海州族谱》所记既其源有自,甚宜溯索。欲索渊源,最先映入眼帘者乃军黄册。众所周知,黄册制度乃朱元璋采纳当时试户部尚书范敏之建议而推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军黄册,全称“军籍黄册”,简称“军黄册”、“军黄”、“军册”。案之韦庆远氏《明代黄册制度》,书前有清晰之附图四,曰“军职选簿(中央档案馆明清档案部藏)”,“这不是一般军黄册,而是为记载和管理军官袭替事务而设置的”(韦氏语)。早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军中即已设置了“军籍勘合”,内载“各卫、所辖下每一军丁的从军履历、调补来卫、所的年月及在营丁口之数,… …同年,又设置了‘军户图籍’,这就是军黄册的前身,… …”(《续文献通考》卷13“户口考”)。这种军户图籍,底下又有两种分类册,第一种叫收军册(在卫所),第二种叫清勾册(存有司)。… …到后来,军户图籍又发展为四种,总册叫军黄册,底下另有三种分类册,叫兜底册、类卫册、类姓册(P56上)。军黄册也和民黄册一样规定统一的规格尺寸,长阔各一尺二寸;用纸方面也规定必须用坚实无粉饰漂白的绵纸,… …。(P58中)军黄册中栏目有“旧管”、“新收”、“开除”、“实在”等。“… …为了防止逃亡,明王朝还硬性规定,军丁一般均不得在本省或附近地区当兵,西北之人被勾往东南入卫,东南之人被派到西北补伍”(P62)。“军丁不许过房,不许随便入赘,以防止军户人口流散”(P63)。“每逢大造之年,在编制民黄的时候,对于军籍人口的记载也就较其它户类人等更为具体苛细,规定要把每一军户祖宗几代的姓名、经历及充军原因,所属的卫分等都要一一开列进去,… …”(P68)。综上所述,我们不排除族谱记载兴公详细事迹之可能,亦不排除其记载之时间有可能更早于军籍黄册;然,从科学角度分析,最早最详备的纪录源于军黄册之收军册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尤其是经文字记载流出下来之实物数据必定较口碑数据更完整、更准确。至于记载中出现地名错误,鄙意当系后之反复传抄过程中次第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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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楼
* 丁绍华 发表于 2010/2/28 0:39:13
本文作者将及时掌握的祖上资料,整理归纳,又根据以前掌握的材料前后对比,大胆推想,所得的结论,我觉得基本可信.非常敬佩作者的精神,非常感谢作者对家族的巨大贡献.
建议作者能将文章做的更通俗一些,便于年轻读者阅读理解.
回复 支持 (11) 反对 (10)
热门评论
* 丁绍华 发表于 2010/2/28 0:39:13
本文作者将及时掌握的祖上资料,整理归纳,又根据以前掌握的材料前后对比,大胆推想,所得的结论,我觉得基本可信.非常敬佩作者的精神,非常感谢作者对家族的巨大贡献.
建议作者能将文章做的更通俗一些,便于年轻读者阅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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