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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文学巨匠--丁耀亢

[日期:2010-02-26]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丁耀亢

 

  丁耀亢(1599-1669),字西生,号野鹤,又号 道人、木鸡道人、漆园游鷃、华表人等,祖居藏马山下(今山东省胶南市大村镇)。他是明中宪大夫丁惟宁的第五子。为我国明末清初多产的、伟大的诗人、文学家、剧作家和小说大师,当时即有“北丁(耀亢),南李(渔)”之称,蜚声海内。

  少年时,“负奇才,倜傥不羁”。十一岁而孤,但发愤攻读,二十岁时进学为“诸生”(秀才)。万历己未“渡江”,“负笈云间,从董玄宰(其昌)、乔剑圃两先生游。”翌年,“僦石虎丘,与陈古白、赵凡夫结山中社。”(《江游·野鹤自纪》)岁暮,自苏州归,郁郁不得志,翻检史书,著《天史》十卷。崇祯壬午冬,清兵略地破诸诚,丁耀亢弟侄等率部守城殉难。丁耀亢携老母、孤侄入海避难。“潜舟伏野”,亲眼目睹了清军屠城抢掠、残杀无辜的暴行。他义愤填膺,在《出劫纪略》等文章和大量诗歌中记叙了这段历史。甲申三月,“溯海而南”,向南明当局提出联合农民起义军抗清主张,不用。是年九月,“至淮谒刘镇泽青”,被授以行军赞划之职,后授纪监司理,同王遵坦共屯东海水营。其间计破安邱之围,舌却涛雒之兵,说服王遵坦离开景芝扎营,使景芝避免了一场劫难。

    顺治二年乙酉五月,清兵渡江,南明投降,刘泽青解甲,丁耀亢拒绝降清“叙用”, 回到家乡。此时的故乡,仍在滥杀无辜,丁耀亢辗转青莱胶沂等州避难。丁亥夏,他南游泰州、扬州、打算移家定居,未能如愿。

    清顺治戊子七月,为生活计,入北京,由顺天籍拔贡充镶白旗教习。当时,名公巨卿王铎、傅掌雷、张坦公、刘正宗、龚鼎孳等与之友善,日在其寓所“陆舫”饮酒酬唱,遂“名大噪”。辛卯二月,改镶红旗教习,是年冬,教习考满,授直隶容城教渝,在职五年,其间,撰写了剧本《蚺蛇胆传奇》(天启五年著)。顺治己亥,迁福建惠安知县,是年十月赴任。但游历了江浙闽越的山川名胜后,未就任就辞官回转了。辞官原因,史书记载为“以母老不赴”和“以疾告归”,遂以著述为事。康熙乙巳八月,罹“续书”(即《续金瓶梅》,顺治十七年著)案,入狱二百二十天,入北京刑部监牢。在友人龚鼎孳、傅掌雷等的援救下,季冬得赦还山。他的《焚书》诗记叙了此事:“帝命焚书未可存,堂前一炬代招魂。心花一化成焦土,口债全消净业根。奇字恐招山鬼泣,劫灰不灭圣王恩。人间腹笥多芷草,隔代安知悔立言。”丁耀亢获释后双目渐盲,佞佛入释,    在家创庵闭门苦修,然著述不辍。康熙己酉冬,“占永决诗毕,合掌说偈而殁”,享年七十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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