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祖兴公”与霑化始祖帖公的关系再探讨》
2010/5/1 9:23:18
作者:丁桓崎
关于兴公的出身问题,我的观点经过慎重分析认为,兴公绝对不是“水上人家” 渔户出身,也不是贫穷人家,更不会是没有文化之人。常言道:穷习文,富习武。家境贫寒习文可以,习武是无力达到的。一般来说,请文教师和请武教师的工资待遇是不一样的!二来说习武人的饭量特大,一日三餐再加夜间练功加餐,每餐二斤粮,一点不夸张,这还是最省的。试想,贫穷人家谁能供得起?三来说,按我国古老传统文字记录规则,如果身无特长从军,直写“从军” 就是了,如果此人有武术特长——铜锤、铁枪、方天化戟、大刀等等。可写:“以铜锤从军、以铁枪从军...... 等”。《明史演义》中描写徐达是“以铜锤从军”。“兴公以铁枪从军” 很能说明问题。它已经告诉我们,兴公不是一般农民、渔夫。再说,除非中等人家、大户人家、武术世家出身,是没有这种武器的!使用重兵器的人,必定是武功超群又力大无穷之人!如果是个一生走不出渔舟方寸之地的人,怎能拥有和保存这种武器?早当废铁卖了,又怎能拥有这种重兵器和使用这种重兵器的体魄和武功?如果兴公就是一般渔民,给他这么一杆纯铁重兵器上战场,他抗这杆铁枪就废尽全身之力而成了累赘,等于到战场上送死!能够南征北战几十年立下赫赫战功吗?这是最一般不过的常识了,应该细心考证才是。
如果不是贫穷人家,按咱丁家传统肯定要读书的,所以,兴公应该是个有文化之人!
第二个问题,再研究一下帖公的历史问题。近来又发现新的史料。帖祖生有三子,长子和三子失名讳,和二子子诚祖分别从洪武二、四年迁出蓟州。分别时以油瓶、灯盏、灯树为信物,大哥保存油瓶,二弟子诚祖保存灯盏(灯碗儿),三弟保存灯树(灯座)。
二弟子诚祖于洪武二年从北直隶蓟州迁徙山东沾化,大哥于洪武四年迁徙山东蒲台,三弟迁徙山东日照。古代移民不以个人意志,是强硬命令式分迁。所以,分别时约定,一定各自辈辈相传,告诉后代,盼望今后兄弟重逢。限于古代交通困难,兄弟三人,天各一方,团聚前景缈茫!
历史无情,苍天有意。596年后的民国25年,迁徙山东蒲台长支后人,拿着油瓶信物和长支族亲签名簿,找到沾化二支后人,接待者都是些举人拔贡身份、德高望重之老者,根据祖上传说和证物相符,遂以长、次两支相认,谱牒有续。由此得知长支进士一人、举人、拔贡多人。八世孙丁贵是明代正德三年进士,封吏部郎中。唯迁日照三支没有找到。(日照三支很可能又迁徙它地)。另有一个证据,民国三年七修族谱时,我沧州参加者是丁魁臣秀才,据他说:“那次修谱,沾化好几个举人,滨州蒲台去了两个举人,人才济济,哪有我说话的份儿?”证明那时滨州长支与沾化二支就有联系,亦证明丁贵公之后,人才济济。
由此可见,兄弟三人在洪武初年的年令,应该是能够独立生活之人。据传说子诚祖迁徙沾化时,是用担子挑着两个幼儿伯能、伯源祖来山东的,子诚祖时年25岁。那么他的大哥应该28岁上下,他的三弟也在20岁上下。二世祖伯能、伯源祖的出生年代应在至正28年到洪武元年,比诸城一世祖推公还大几岁。这样以来,再推断帖公的年令,超过兴公的年令二、三十岁。
按“家乘”记载福祖生於明代宣德八年推算,伯源祖五、六十岁才生福祖吗?所以,此传说令人费解。但是,子诚祖兄弟三人迁徙山东时的年令应该是对的。帖公超过兴公的年令二、三十岁,应该差不了多少。
按照推测,子诚祖兄弟三人迁徙山东时的年龄,起码在蓟州已经结婚生子了(子诚祖25岁),“用担子挑着两个幼儿伯能、伯源祖来山东的”。因为新迁之地都是无人区,而移民中女孩极少,这样以来,以上传说又有点儿靠谱儿。伯能、伯源祖的晚婚现象就不可避免,或者福祖上有几个姐姐,他是个老生子,二者合一,都是代龄段拉长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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