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丁氏及《续金瓶梅》
2010/2/25 21:30:48
琅琊丁氏(又称藏马丁氏、天台丁氏、诸城丁氏),祖籍江苏海州,明初其始祖丁推居住藏马山之小天台山,以治箕为业。后世子孙繁衍旺盛,所谓:冢墓相望无别姓,盘亘六十余里。至其六世,居住当地的六世孙计有72个。而散处永城、鹿邑、江浦、东平、黄县、寿光、潍县、日照、莱阳、沾化、阳信、丰城、莆田、板浦、灌云等地者不可胜纪。藏马丁氏,于明、清两朝地位显赫。为官者如丁惟宁、丁琰有“大小丁公”之谈,为文学者如丁耀亢有“诸城诗风”之誉,擅科场者如丁自劝、丁自丰、丁自玉、丁运昌有“一门四进士”之称。
丁惟宁,字汝安,为藏马丁氏之七世孙。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进士,授职清苑知县,遇事明敏干练,案无积牍。清苑县衙与保定府衙同驻一城,丁用礼仪折服驻军将领,使之严格管理。丁以治行第一得到推举,补任长治县令。长治人善织,他革除不合理的旧织规,免收广大织布工无偿缴纳的布匹,深得人心。调任四川道监察御史后,奉旨巡视直隶,毅然释放了因“白莲教案”身陷囹圄的1000多民众。大太监冯保示意巡抚表彰其门闾,丁惟宁据理以拒。因丁惟宁不趋炎附势,被当廷张居正外放作河南佥事。巩县人多年苦于河患,丁惟宁规划善地,移建其城,使百姓不再受水灾之苦。万历七年(1579年),丁惟宁先任陇右兵备佥事,后调江西任参议,因病归。万历十四年(1586年),丁带病供职,先督办陕西粮饷事务裁郧、襄广袤数千里,皇帝宗室以种种名目勒索地方。丁惟宁任职后,大部予以裁除。其时郧阳发生官、兵矛盾,当事人巡抚李材、参将米万春诬陷丁惟宁处事不当,激起兵变。皇帝偏听偏信,将丁惟宁官降三级,令其补官陕西。丁惟宁刚直不阿,弃官回乡,时年四十岁。
丁耀亢,丁惟宁之第五子,贡生,明末清初著名诗人、作家。
丁廷植,丁惟宁之六世孙。雍正八年(1730年)进士。是年大饥,上官派他到山海关留养流民,他除了按成例办事外,还向流民捐资送衣。事毕后,任永清知县。雍正十二年(1734年),永定河决口,城墙、官署都被冲毁。丁廷植急取印信,释放狱囚,乘筏抢救溺水者,并倾县仓之粮赈济灾民,使百姓赖以活命。乾隆二年(1738年),永定河再次决口。其时,他正在50里之外的韩信镇筑堤,得信后冒雨连夜赶回抢险,使粮仓得以无恙。因其熟悉河工,总河顾琮任命他为同知,署理南岸河防,继而又任天津、南阳通判。期间,曾经署理洛阳县务,历时七月,案无留牍,得到百姓的称颂。
藏马丁氏散处外地者,更是名人辈出。据丁氏家谱记载,河南永城有明代天启辛酉举人丁魁河,万历丙辰进士、蓟辽总督、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丁魁楚,崇祯庚午举人丁魁南,万历己未进士、兵部尚书丁启睿,崇祯癸酉举人丁启昌;江苏江浦有万历丁未进士、云南佥事丁遂,万历丙辰进士、衢州知府丁明;山东东平有天启甲子解元丁乙等。明代初年龙口(原黄县)有丁氏后裔,以开当铺、钱庄发家,是清代胶东巨富,素有“丁百万”之称。其家族“以学入仕”。自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丁之鹏第一个考取进士,至清末计有20人次中举,7人中进士,为官者378人。其中,丁培镒,官至上书房行走、国子监祭酒,是恭亲王、孚郡王、钟郡王的老师。女眷中受皇帝诰封的309人,五品以上的179人,一品诰命夫人6人。其十五世孙丁佛言,为清末民初著名社会活动家、古文字学家和书法家,曾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议员、参议院议员、总统府秘书长。还参与起草了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他一生著述近百万言,留有书稿20余部,大公报主编张继兰称其为“一代宗师”、“鲁之灵光”。现代的丁方明,曾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副主任,现任山东省老年书画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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