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谱用字“老人繁体字、新人简化字”的建议
2013/3/9 23:16:16
山东省 诸城琅琊丁氏24支22世 丁熙煜
说明:该建议是对于印刷书面的族谱如何用字而言的,电子版是繁体字、简化字可以自动转换的,也就没有必要讨论使用繁体字、简化字。
盛世修谱是中国人的传统,家族修谱,关乎散居四方之广大族亲寻根溯源,理清支系、世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意义重大而且影响深远,“严谨”二字需要贯彻始终。修谱使用何种字体,事关族谱资料真实性、准确性,事关族谱整体形象以及广大族亲认同度,进而影响族谱作用发挥,不可小觑。关于如何用字,目前大致有三种意见:一是通篇使用繁体字,二是通篇使用简化字,三是“老人(老谱)沿用繁体字、新人使用简化字”(规则:老人老字、新人新字)。根据尊重历史、保持原貌的修谱原则,本人建议:采用第三种意见。【应该承认:老谱、老人沿用繁体字是保持原貌、新人使用简化字同样是保持原貌!】具体理由如下:
一、老谱、老人(包括港澳台、国外地区部分使用繁体字的)沿用繁体字是历史的需要、传承的需要。我国1964年公布使用简化字以前,一直使用繁体字,我们的老族谱都是使用繁体字,在此以前的老人名字也是繁体字(也有以后改为简化字的),并且,目前还有很多失讳、失考的族亲支系需要溯源、对接,老谱、老人沿用繁体字,有利于保持族谱用字、辈系的溯源性、连续性、稳定性,有利于历史传承,有利于族谱、支系世次研判;这些繁体字作为姓氏文化具有丰富的历史内涵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如果简单地改为简化字,就会丢失先祖字辈用字之精彩,使其黯然失色,有的甚至意思大相径庭,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用字混淆。因而,老人、老谱保持沿用繁体字原貌为好,不可妄动。
二、新人使用简化字,是现实的需要、发展的需要。
我们国家1964年公布使用简化字以后,我们丁氏族亲的名字以及课本、著作等身份资料、社会资料、媒体资料都普遍使用简化字(港澳台地区还在继续使用繁体字的,尊其意愿)特别是有了户口簿、身份证以后的人名,按照国家户籍管理规定,人名未经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包括改用繁体字),修谱也应该尊重现实,敬重法律授予的个人姓名权,使用简化字,保持和个人身份资料相一致,使族谱资料与社会资料、媒体资料相一致。
社会在飞速发展,我们中华丁氏族亲历来人才辈出,许多优秀分子活跃在各个社会舞台,赢得社会尊重、见诸许多媒体,如果把现有的简化字人名简单地继续套用繁体字续谱,有可能使族谱资料和社会资料、媒体资料、个人身份资料相脱节,形成“两张皮”,不利于广大族人查询、核实、研判、认知、续谱,后人很可能“不知道”先辈是哪一位?引起不必要的认知混乱。况且,我们国家也有规定,应该使用简化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10日进一步明确:凡是在《简化字总表》中已经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应该用简化字而不用繁体字;凡是不符合《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包括《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简化字和社会上流行的各种简体字,都是不规范的简化字,应当停止使用。使用简化字既是国家硬性规定,也是广大族亲日常习惯,是时代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
纵观社会发展史,谱书等文献资料必然要留下每个时代的印记,我们国家1964年起使用简化字,就是十分重要的时代印记,在谱书中如实反映、记载,既是对于当事人负责,也是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如果人为抹去这个印记,必然会对于后人解读、研判谱书造成一定混乱。
因而,从实际出发,依法从俗,顺天应人,续谱时新人使用简化字也是保持原貌、尊重历史,不可返套繁体字。
三、修谱,关键在于实用。谱书,需要广大族人认知、认同、持有、传承。参与修谱的族人越多,识谱、爱谱、藏谱、传谱的族人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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